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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海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高大派出所民警与当地群众合力,救助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并及时放归了大自然。
当日,九龙街道三义社区一组的居民李女士和其丈夫在田间劳作时,发现旁边田块中有只小动物,看着像猫又非猫。于是拿出手机进行了查询,发现眼前的小动物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于是及时向通海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报警求助,并组织周边的农户将果子狸引诱到袋中保护起来。
“接到警情后,我们及时赶到了现场,经过辨认,确认就是果子狸,随后对果子狸进行了检查,发现它没有任何外伤,就将它放归大自然了。”通海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戴宇说。
通海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将果子狸放生后两天,高大乡的一名农户劳作时发现自家田间干涸的水池中有一只野生动物被困,遂报警求助。接警后,通海县公安局高大派出所民警立即带上抓捕器、笼子、防护手套等工具赶到现场,经辨认,被困动物为果子狸,疑似觅食过程中不小心掉到池子内,因池子较深无法逃脱。成功救助果子狸后,民警在确认其无外伤的情况下带至野外放生。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您在生产生活中发现无法辨别或是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抓捕、驱赶或投喂,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云南网通讯员 佟薇 赵明波 叶子瑞 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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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公安局
九龙派出所
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