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焦点:*ST中期: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ST 中期        公告编号:2323-013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26日 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4 号中国中期大厦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姜新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72,248,45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9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000,15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5.0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20,248,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6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5,170,85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5,170,70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4988%。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1%;

反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0%;弃权

股份的0.0029%。

  议案2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1%;

反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0%;弃权

股份的0.0029%。

   议案3《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1%;反

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0%;弃权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9%。

   议案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9475%;

反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523%;弃权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1%;反

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0%;弃权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9%。

  议案5《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1%;反

对5,095,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0%;弃权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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